二手房买卖违约,买家真的要赔20%违约金吗
目前市面上常见的合同版本中,无论是叫做《买卖合同》,还是《买卖居间合同》,基本上都会约定,违约方承担总房价20%的违约金,20%的违约金的约定有效吗,法院会支持吗?本文道华房产律师给大家分析解答。
二手房买卖违约,买家真的要赔20%违约金吗?
约定有效,但是法院很难支持20%。
看起来矛盾,是因为我们国家的违约金,主要是赔偿性质,而不是惩罚性质,也就是说,有多少实际损失,大概就支持多少违约金,而合同中约定的20%虽然有效,但是会随着实际损失的变化而变化。
实践中,如果买家只支付了定金,之后不买了,法院大概率只会判定金没收,除非房价下跌金额非常大,造成了卖家实际的损失远超过定金,此时法院才会考虑在定金的基础上,追加违约金。
买卖双方应该怎么做呢?在房价快速下跌的时期,如果买家不想继续买了,买卖双方都应该尽快解除合同,对于房东来说,解约之后就可以重新挂牌出售,不至于浪费交易的机会;对于买家来说,解约之后房价如果再下跌,就跟买家没有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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