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款20%违约金,能拿到吗
在商品方买卖合同中,一般会约定,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房屋总价款20%的违约金,虽然是20%的违约金,但是对于动则几百万,甚至上千万的房价来说,20%的违约金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那么实务中,守约方一定能够足额拿到这笔钱吗?本文道华房产律师来讲讲这个问题。
房款20%违约金,能拿到吗
我们在检索相关案例后发现,事实上守约方很难拿到,为什么会这样呢?
因为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违约金的数额是以实际损失为基础的,一般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30%,比如损失100万,违约金不能超过130万,否则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进行调整,但在商品方买卖中,最难证明的就是自己的损失,如果对方主张违约金过高,并且提出相应的证据,那么法院势必会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的标准可能不尽一致,但大概率达不到房屋总价款的20%。
那么如何避免这种情况呢?
道华房产律师建议,大家可以使用定金罚则,定金可以约定到房屋总价款的20%,高额的定金条款可以规避这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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