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产纠纷律师:购买商品房,开发商有了竣工验收备案,就可以办理交付了吗
竣工验收备案是开发商在完成建筑工程后必须履行的法定程序,然而,有了这个备案是否意味着开发商可以强行交付呢?下面道华房产律师为大家进行解答。
有这样一个案例,李先生与某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商品房交付条件为该房屋取得了竣工验收备案表之后交付,而后开发商就通知李先生收房,但李先生在验房时发现,整个小区道路不通,自己家的房屋也存在严重的漏水,燃气不通的问题,根本就没法居住,因此拒绝收房。
后来李先生委托律师诉至法院要求开发商赔偿,但开发商表示自己已经有了竣工验收备案表,就证明已经达到了交房条件,不应该承担任何逾期交付的责任,
那么是不是有了竣工验收备案,就可以办理交房并且达到交付条件了呢?
不是的。
尽管竣工验收备案是开发商必须履行的法定程序,但这并不意味着开发商可以无视购房者的意愿强行交付房屋。开发商在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后,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通知购房者接收房屋。如果开发商违反合同约定强行交付房屋,购房者有权拒绝接收并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因此,如果你在收房的时候遇到了严重的质量问题,一定要在交接单上把这些问题写下来,并且要针对交房流程进行证据固定,之后还要发函要求开发商限期整改,因此而造成损失的是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的。
综上,竣工验收备案只是房屋质量的一个基础保障,而购房者的权益和房屋的实际质量才是决定是否可以交付的关键因素。作为购房者要提高自身的权益保护意识,必要的情况下,务必要咨询专业的房产律师,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
以上解答,希望对你有帮助,如有疑问,欢迎随时咨询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