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小产权房,原房东能不能起诉合同无效,拿拆迁补偿
前几天,有网友咨询我们,很多年前,他卖了一套深圳宝安的小产权房,跟买家签了《房屋转让协议》,现在这套房子涉及拆迁,问现在能不能以起诉协议无效为由,拿到拆迁补偿?下面道华房产律师就该问题进行分析解答。
深圳小产权房,原房东能不能起诉合同无效,拿拆迁补偿?
在深圳这类小产权案件不少,原房东的理由往往是:房子土地属于村集体,买家不是本村村民,房子没有取得房产证不能买卖...所以买卖合同无效。
实际上,法院有过判决案例,原房东类似的诉讼请求被驳回,上诉还是驳回。
律师为大家总结了几点原因:
1、《房屋转让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你没有举证在签协议时受到对方胁迫,或者有重大误解等情况,这样的主张缺乏事实依据。
2、“两规”处理后的深圳小产权房,土地性质已经变更为国有,原房东以农村宅基地上房屋转让协议无效的主张,不被支持。
3、转让非市场商品房的房屋买卖合同并不当然无效,物权法有相关规定,没办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过户手续无法办理,会影响合同全面履行,但不影响合同效力。
如果买家已经支付全部房款,并且实际入住占有,那么大概率法院会判协议有效。
当然,具体案例还需要具体分析,本评析仅针对个案,也有原房东争取到部分拆迁补偿的案例。
以上解答,希望对你有帮助,欢迎随时咨询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