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小产权房遇到拆迁,卖家主张买卖无效怎么办
小产权房合同无效,这个很多人都知道。以前有很多深圳人买了别人家的房子,但是遇到拆迁之后,原来卖房子的人就跳出来了说不卖了,合同不受法国家法律保护,然后就提出合同无效,这次拆迁补偿款要归他,然后把当年买房子的钱还给你。
这样买房的人都就会感觉很吃亏,因为之前买家买房的时候很便宜,可能是几万十几万几十万,可是现在拆迁的时候价值就上百万了,这样这些问题怎么解决呢?
首先,法院解决的基本原则是,地上的房屋所有权,法律禁止,不能买卖,房屋的价值全部补偿归买方,因为买方付钱了,然后土地禁止买卖,双方都有错,卖方过错更大,你明明知道小产权房不能卖你还卖,卖了又不讲诚信,这就是错上加错,占2/3的错。
所以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款70%归买方,30%归卖方,大概就是个2:1的比例,这就是法律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发生问题之后在当事人之间合理分配,避免不诚信的人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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