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小产权房,房主离世后,子女如何继承
分布在深圳城中村的小产权房,大多数都是没有房产证的,那么房主去世之后,其子女能不能继承?到底应该怎么继承呢?本文道华房产律师给大家做个解答。
深圳小产权房,房主离世后,子女继承的问题
如果有遗嘱,这个继承就好办,就按照遗嘱的约定实行分配。
如果没有遗嘱呢,那么就按照继承的顺位了,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注意,其中涉及到继承利益分配可能是一个大问题,比如深圳围村,传统观念是财产传男不传女,你说女儿有没有意见?难道女儿就是泼出去的水吗?如果兄弟姐妹财产分配谈不拢,就要通过法院分配了,如果都谈好了分配,那么就可以继承。
另外,在深圳关于农村自建房以及违法建筑的继承案件中,法院认为,这种房子是可以作为遗产进行分割的,特别是到了城市更新的拆迁补偿阶段,再去起诉,法官会将与开发商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中的合同权益,作为遗产进行分配,如果一直等不到旧改,那么你可能得起诉分割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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