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城中村小产权房拆迁确权问题
深圳城中村小产权绿本房产证的,是在不动产权中心有备案的,买了也无法更名。
最近有客户的小产权房遇到了城市更新要搬迁,要先确权给证载人,因绕不开要证载人签字同意产权注销的法定程序。因此诉至法院要求确认针对涉案房屋享有的权益。
本文道华房产律师团给大家讲解小产权房拆迁确权问题。
拆迁房确权给证载人,并不代表就是要赔偿给证载人,赔偿是协商后的结果,如果协调不了要对簿公堂,一般分两种情况。
绿本房产证95年至2001年发的,这几年办证是有严格的要求,例如:要符合原村民身份,一户一栋,不能是违建,此证副页上也明显记载不得买卖、抵押。
而2002年通过两规转正的绿本房产证,条件就相对宽松得多,不是原村民,是违建,都可以通过补缴用地价和罚款的方式来发证。因此针对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要根据个案综合进行判断分析,确保每个案件的诉讼方案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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