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买家违约不想要,违约金如何赔付?可以减少吗
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不久,买家不想买房了,这样的情况,违约金能不能降低?本文道华房产律师给大家作分析解答。
购房者后悔不要房子,违约金能减少吗
违约金是可以降低的,因为违约金是看违约方的过错程度,以及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的大小来认定。
如果说你刚签了合同,就发现自己没有购房资格,或者说贷不了款,那你就立即的告诉卖家,那这样的话,就是给卖家造成的损失较小,而且交易的时间也很短,像这样的情况,法官一般都是会降低违约金。
比如说我们曾接触到这样一个案件,买家交了5万块钱的定金,签了合同,第二天他就发现自己是没有购房资格,然后他就告诉卖家不买了,被卖家起诉到法院。
一审的法官认定是根本违约,判买家要按购房金额的10%来赔违约金,10%的话就是几十万。后来二审法官,认为买家的过错程度不大,因为他是没有看清楚自己买社保的记录,中间有断开,所以法官就认定其主观过错较小,而且卖家很快就又把房子卖给其他人,所以没有给卖家造成多大的损失,最终二审法官就改判了,判决违约金的话就刚好是定金的金额,跟最开始的几十万的违约金相比的话,是降低了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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