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办证违约金,如何诉求
因为房屋出卖人的自身原因,未能在商品方买卖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或者买卖双方的合同,没有约定办证期限,如果房屋尚未建成的,那么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未办证的,已竣工的房屋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未能办证的,那么如果买卖双方的买卖合同,没有约定约金,而且对于损失数额也难以确定的,那么买房人以何种标准向卖房人诉求违约金呢?道华房产律师给大家解答,大家记好了。
逾期办证违约金,如何诉求
如果违约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19日之前,人民法院可以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进行计算。
违约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后呢,人民法院可以以违约行为发生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也就是LPR标准为基础加计30%-50%计算,来确认出卖人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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