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回迁指标房,退房退款要符合什么要求
最近这些年,深圳出现了不少旧改项目失效,还有很多项目停止过渡,面对这些新型的烂尾,业主和村民不知道怎么办,还有一部分人受伤最深,当年高价购买了回迁指标房,现在因停摆无期,头疼不已。
现在连过渡费也停了,什么时候拿到房更是遥遥无期,那他们怎么办?最好能原价退房,这个前提需要了解交易方有没有钱,或者可执行的资产,不然赢了官司都无法执行,要退房需要符合几点:
第一,如果项目未立项,跟开发商没有签订协议,这种更多像小产权房的买卖,要求合同无效退房;
第二,如果项目立项,签了拆赔协议,房子未拆,那么要看你签的开发商是否符合实施主体资格,或者开发商破产,项目烂尾,那可以要求以开发商解除合同,要以小产权买卖合同无效要求退房。
还有是项目立项,房子拆了,过渡租金没给,这种是现在遇到最麻烦的,就算开发商解除拆赔合同,但是物业被拆除,很难以小产权房纠纷要求以原卖家合同无效,可能是真的要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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