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房,会钱房两空吗
不少购房者会借用亲戚朋友的名字,房产最终登记在他人名下,这样做法带来的风险还是比较大的,今天道华房产律师主要分享,如果产权证上的权利人获刑,被判罚金,这套房产会不会被法院执行拍卖。
我们来看一个案例。
王某强借用了弟弟王某国的名字,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后来取得的不动产权,证书上的权利人是弟弟王某国的名字。
不料王某国因经营的几家天猫国际商铺存在偷税情况,被公安抓获,最终法院判决弟弟王某国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0万。
判决生效后,弟弟王某国无力缴纳罚金,法院准备执行拍卖其名下的房产,哥哥王某强出异议,主张房产实际权利人是自己。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5条规定,对异议人的异议,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判断其是否是权利人:已登记的不动产,按照不动产登记簿判断,未登记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措施,按照土地使用权登记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相关证据判断。
本案中,不用产权证书的权利人是王某国,王某强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认定实际权利人,最终法院驳回哥哥王某强的意义,房产被执行拍卖。
在这里特别提醒无论是亲人还是朋友,你都无法控制和管理他们的行为,借用他们的名字购房,就会存在无法预估的风险,很有可能人财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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