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房屋被恶意转让返还原物纠纷道华律师代理意见
代理意见
(20□□)粤0□民终□□□00号
尊敬的审判长:
广东道华律师事务所接受蓝□辉委托,在上诉人蓝□辉诉被上诉人王□飞、闫□、李□返还原物纠纷一案中,指派邹俊岳律师担任蓝□辉诉讼代理人,现根据本案事实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 王□飞等在本案一审中提交的证据足以证明案涉房产交易涉及的存折及银行卡都在王□飞等实际控制中,案涉房产交易仅仅只是王□飞等为了将案涉房产通过备案登记过户而进行的单方操作,蓝□辉由始至终都没有收到过案涉房产转让款。因此,案涉房产买卖合同并未实际履行,王□飞等应向蓝□辉返还案涉房产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理由如下:
在一审庭审中,王□飞等声称20□□年□月份以现金的形式向蓝□辉支付了2□□□0元,20□□年□月办理了按揭贷款1□□□0元,20□□年□月□□日向蓝□辉转账2□□□0元,但实际上蓝□辉并未实际收到上述任何一笔款项,王□飞等纯属捏造事实,案涉房产买卖合同并未实际履行。理由在于:第一,2□□□0元王□飞等主张为现金支付,但是王□飞等并未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明;第二,按揭贷款165□□0元,王□飞等在一审中提交了银行存折内页(见王□飞与闫□在一审中提交的证据5与证据10)并当庭展示了原件。由此可见,该存折实际控制人为王□飞与闫□;第三,转账2□□□0元,王□飞等提供了中国农业银行存款业务回单(见王□飞与闫□在一审中提交的证据15),但是,该存款业务回单是存款客户自身将钱存入手持卡片的回单,并非系通过转账形式。而且,王□飞与闫□提供的是原件,亦足以说明王□飞与闫□是该银行卡的实际控制人,手持该银行卡将所谓的购房款存入该银行卡。
综上所述,王□飞等手持存折原件,拿着存款回单声称已向蓝□辉支付了所谓的转让款,但其实所有的款项都是打入自己实际控制的银行卡或存折里,以便于其将案涉房产在蓝□辉不知情的情形下完成备案更名手续。蓝□辉由始至终都没有收到过案涉房产的任何款项,案涉房产买卖合同并未实际履行,被上诉人王□飞与闫□应向蓝□辉返还案涉房产。
二、 蓝□辉并不知情也没有同意李□代为处置案涉房产,案涉公证委托手续存在重大疑点,如李□未经蓝□辉同意擅自将公证书领取人由蓝□辉修改为李□后,擅自领取了公证委托书并办理了案涉房产的相关事项,蓝□辉对此毫不知情。在本案中,蓝□辉并不知情也没有同意李□代为处置案涉房产,而且案涉买卖合同并未实际履行,王□飞等无权占有案涉房产,王□飞等应向蓝□辉返还案涉房产。理由如下:
根据从宝安公证处调取的案涉房产的公证材料显示,案涉公证委托在20□□年□□月□□日一天内即办理完毕并于当天领取了公证委托书。但在《公证申请表》(见公证材料第□页,本代理意见附件1)各方已经确认领证人为蓝□辉的情况下,李□未经蓝□辉同意擅自在《受理通知书》(领证单)(见公证材料第□页,本代理意见附件2)中将蓝□辉名字划掉并修改李□为领取人后,领取了案涉公证委托书。按照公证委托的流程,委托人即使办理了公证委托,但没有将委托书给到受托人的情况,委托并未生效,受托人无权代理相关事项。可以说,如果蓝□辉确与李□一同前往公证处办理案涉房产公证委托,为何同一天就办理完成了委托事项的情况下,李□要将委托书的领取人名字改成自己?完全可以按照流程由蓝□辉当场领取后直接给李□,没有必要大费周章将蓝□辉的名字划掉改成李□。李□的这一反常操作既没有经过蓝□辉的同意,而且也不符合公证流程。
综上所述,在本案中,李□在没有经过蓝□辉同意的情形下擅自修改了委托书的领取人,修改处仅有李□个人签字捺印,蓝□辉并不知情也没有同意李□代为处置案涉房产,结合案涉买卖合同并未实际履行,因此,蓝□辉仍对案涉房产享有物权。王□飞等无权占有案涉房产,应向蓝□辉返还案涉房产。
三、 李□前后陈述完全颠倒说明了案涉公证委托确实存在问题,结合李□未经蓝□辉同意擅自领取了案涉公证委托书、王□飞虚构已支付案涉全部购房款等,足以证明王□飞等利用蓝□辉将房屋出借给其居住的便利,串通李□共同侵占了蓝□辉名下的案涉房产,蓝□辉有权向王□飞等主张返还房产并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理由如下:
(一)根据蓝□辉与李□的聊天记录以及通话录音(见附件□),李□明确向蓝□辉表示没有做过案涉房产的委托,对案涉房屋的情况更是一无所知。但李□在一审庭审中突然又矢□否认之前的陈述,并自认与王□飞等系朋友关系,并以对陌生人的警惕心为由推翻自己对蓝□辉说的话,其说辞并不符合常理,如果真的是基于对蓝□辉这一陌生人的警惕之心,李□大可不予回复,而非明确回复蓝□辉没做过案涉房产的委托事项,恰恰相反,李□前后陈述完全颠倒说明了案涉公证委托确实存在问题,结合李□未经蓝□辉同意擅自修改公证委托材料领取人的行为足以证明蓝□辉根本就不知情也不同意李□代为处置案涉房产。
(二)蓝□辉是深圳知名的企业家,热善好施。因王□飞无房居住,基于帮扶自己哥哥的因素,蓝□辉才将案涉房产借给哥哥王□飞与嫂子闫□居住,但王□飞却利用兄妹之情,通过虚构已支付全部购房款等与李□串通起来,在蓝□辉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侵占了案涉房产,严重损害了蓝□辉对案涉房产享有的物权。
综上所述,第一,蓝□辉由始至终都没有收到案涉房产的转让款,案涉房产的买卖合同并未实际履行;第二,李□未经蓝□辉同意擅自领取案涉公证委托书,蓝□辉不知情也不同意李□代为处置案涉房产;第三,李□在通话录音和聊天记录中已明确表示没有做过案涉房产的委托,对案涉房屋的情况更是一无所知;第四,王□飞等利用蓝□辉将案涉房产借给其居住使用的便利与李□串通,恶意侵占了蓝□辉名下的案涉房产。因此,王□飞等利用兄妹之情与李□串通,通过虚构案涉房产交易等形式恶意侵占了案涉房产,王□飞等应向蓝□辉返还案涉房产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恳请法院查清案件事实,改判支持蓝□辉的诉讼请求。
此致
深圳市□□人民法院
上诉人:蓝□辉
代理人:邹俊岳律师
年 月 日
附件1:《公证申请表》
附件2:《受理通知书》)(领证单)
附件3:蓝□辉与李□的通话录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