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农民房改成厂房,拆迁补偿包括哪些项目
那么随着深圳近几年的发展,城市边缘不断的外扩,很多地方开始了拆迁,部分早期自建的农民房,改变成厂房之后,也纳入到拆迁范围,但是补偿标准却没有提高。对于此类的情况,我们认为位于城市规划区内的厂房,尤其是国有土地上的厂房,应当按照周边市场价来进行补偿。
那么很多人会问,国有土地上的厂房在拆迁的时候,到底有哪些拆迁补偿的项目呢?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厂房的补偿;
第二,空地院落的补偿;
第三,停产停业的损失;
第四,装饰装修费用;
第五,搬迁费;
第六,人员遣散费等等。
这些项目都是企业拆迁当中必不可少的项目,都要对我们的企业进行补偿,那么补偿标准到底是什么呢?
其实归根结底还是一句话,以评估为准,很多人会认为,评估公司可能都是由征收方,来直接指定的,那评估结果肯定不公平,那遇到这样的问题,我们当然可以提起相应的程序,来确认评估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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