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补偿不合理,如何维权
对于房屋征收补偿不合理的,如何进行维权救济呢?其实被征收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是行政诉讼等方式来进行处理。本文道华房产律师来给大家分析讲解。
房屋征收补偿不合理怎么办
具体来讲,房屋征收过程中,以下3个关键点,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是行政诉讼。
第一,对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不符的。
这个是指的是,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没有与征收方达成补偿协议的,或者是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不明确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一般会以公告的方式,对相关权利人下达征收补偿决定,对该决定不符的,相关被征收人在法定的期限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者是行政诉讼,
第二,对限期拆除决定不符的。
限期拆除决定是针对违法建筑切,是按照法定程序做出的,如果房屋不是违法建筑,或者是行政机关未按照,法定的程序做出的,都属于违法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是行政诉讼,
第三,补偿协议签订后,征收方不履行或者是履行不完全的。
征收方不履行属于违约,另外征收补偿协议纠纷案件,已经被纳入了行政诉讼的范围,也就是说,被征收人遇到征收方不交付安置房,或者是安置房不合格等情形,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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